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要點及相關附件(113/3/29修正)
「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要點」已於113年3月29日修正公告
申請時間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,函文至能源署申請(需檢附所有文件)。
【補助注意須知】
1.網址: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要點 - 能源法規 - 經濟部能源署
2.限於在國內使用且為補助契約簽訂完成日後購置之新品。
3.以申請計畫書進行評審 (請審慎評估建置規模及其可行性):
(1) 評選小組依評選作業方式審查,評定總分數及金額。
(2) 經審查通過之受補助者,須依據已核定之運轉實證計畫書安裝設置燃料電池,並完成累積達6,000小時總運轉發電量。
4.函文申請案檢附文件如下:
(1) 計畫申請書暨自我檢查表
(2) 運轉實證計畫書
(3) 設立登記資料
(4) 營業稅申報書
(6) 土地所有人同意設置3年6個月證明文件
(7) 土地權狀
(8) 系統價格證明文件
5.補助案流程圖